样板:
论公立高等学校教师聘任的行政合同(黑体四号加粗)*
----副标题
蒋文 梁星利
摘 要:高等学校在聘任教师时不是行政主体,……
关键词:高等学校;聘任合同;行政合同
Analysis on the reas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shortage of college teachers
(主标题翻译成英文)
(宋体小四) 我国《教师法》第十七条和《教育法》第三十四条都规定,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。……持此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,教师与高等学校之间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,因而教师聘任合同更多地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[1]。……明确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合同的性质具有重要的意义,这决定着,应当适用何种法律,采取何种责任规则,存在何种执行方式,以及发生争议时可以诉诸何种法律途径[2]。
一、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合同成为行政合同的标准
二、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合同不符合行政合同的形式标准
从行政合同的必备条件来看,如果学校在行使聘任教师的权利时为行政主体,那么,教师聘任合同符合行政合同的形式标准,具有成为行政合同的可能性;反之,不为行政合同。
(一)行政主体的定义
在我国早期的行政法学里,并没有行政主体这一概念,而是通过使用“行政机关”或者“行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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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稿日期:2019-03-12
作者简介:蔡玉洁,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教授;刘亮,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,河北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讲师。(北京/100070)
*本文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课题“省级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研究”(ASS08122)的成果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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